上海恒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恒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远算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浙0127民初31号

原告:上海恒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佘山镇民强商务中心**(西霞路**)。

法定代表人:周心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姜蕾,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被告:浙江远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

法定代表人:吴健明。

被告:**,男,197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原告上海恒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远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浙远公司、**继续履行销售合同,修理或者更换交付的软件许可,并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50560元;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59289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9年12月4日,由被告**代表被告浙远公司与原告《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浙远公司采购NVIDIA软件许可,总价款1252800元,其中预付款为501120元。合同生效及买方支付预付款后,所列全部NVIDIA软件以邮件形式在15天内交付指定收货人的邮箱,剩余货款在收到买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7天内以承兑票据支付。合同签署后,原告按月支付了预付款。因原告的最终用户为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发公司),为此原告将该最终用户的信息告知了被告,并告知其将该用户信息作为NVIDIA软件许可的名称下单。之后原告工作人员收到了被告浙远公司邮件发送的软件许可,显示的终端客户为:“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原告向被告分批支付完剩余款项。原告将被告交付的上述软件许可发送给最终用户商发公司,但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上述软件许可的名称系“西南财经大学”,其并未最终用户名称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为此特起诉。

被告浙远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理由是:1、销售合同第八条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约定不明,故不应适用约定管辖。2、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浙远公司虽然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位于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但该地址仅用于公司注册,实际并未适用,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街道××路××号××大厦××号楼××楼,而另一被告**户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因此淳安法院并无管辖权。其次,本案交易货物为软件许可,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是通过原告指定的邮箱交付,合同履行地也并非淳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案件,应由被,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交易货物为软件许可,交付方式是通过原告指定的邮箱交付,因此合同履行地并非淳安辖区。二被告中,**的户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被告浙远公司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街道××路××号千岛湖智谷大厦,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88号301室仅系其登记注册地,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被告浙远公司要求将本案移送西湖区人民法院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且原告在管辖权异议答辩中明确表示同意,故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款,《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浙江远算科技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浙江省西湖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蔡姣姣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徐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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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