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执1077号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你单位与***工业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原名:山东帕森斯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向我院自动履行315555元,扣除执行费4565元,将剩余款项过付给你单位。至此,本院作出的(2020)鲁09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执结,现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9执1077号
***工业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原名:山东帕森斯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与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你单位向我院自动履行315555元,扣除执行费4565元,将剩余款项过付给申请执行人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至此,本院作出的(2020)鲁09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执结,现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