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樾宸苑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无扬尘防治公示牌、无围挡、内部施工便道未硬化、场内积尘严重,裸土覆盖不到位,无车辆冲洗台,使用临时水枪冲洗效果差,车辆带泥上路土方作业无降尘措施等扬尘污染问题,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四条被罚款10万元,公示
2 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限制其在泗洪县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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