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0306执2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被执行人: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金三角开发沉陷3号楼B端302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本院在执行***与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2022)黑0306执293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