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0306执29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3年6月24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被执行人: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金三角开发沉陷3号楼B端302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本院在执行***与鸡西恒久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2022)黑0306执293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