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1702执650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7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被执行人河南朱氏古建园林彩绘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200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88063815K。
法定代表人:朱长存,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朱氏古建园林彩绘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豫1702民初3369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朱氏古建园林彩绘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益12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永春
审判员 王 军
审判员 赵 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