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洮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1124执80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2年10月02日出生,住临洮县。
被执行人:临洮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4710277362B。住所地临洮县北大街13号。
法定代表人高彤生,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洮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52150元。执行中,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32150元,被执行人主动交纳20000元。本院已将案款150000元转付申请人***,执行费2150元转至法院专户。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1124民初213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