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隽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南区隽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孟庄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p t ” >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2执3794号

申请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隽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822XXXX。

法定代表人:安久忠,经理。

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孟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孟金山,书记。

本院在提级执行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2018)冀0207民初17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隽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孟庄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7民初17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杜晓刚

执行员XX柱

执行员翟志鹏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翟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