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萍乡市宏搏钢管租赁有限公司、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313执44号 萍乡市宏搏钢管租赁有限公司、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萍乡市宏搏钢管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峡江县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执行标的款391442.97元、执行费4400元,申请执行人萍乡市宏搏钢管租赁有限公司已领取执行款391442.97元,此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七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