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中亿天成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新4002民初2363号 原告:***,男,1980年6月29日生,汉族,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平信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新疆中亿天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499号温商CBD中小企业大厦2011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南巷4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新疆中亿天成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4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以等待审计结果为由,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审判员  **新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曹 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