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琳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黄骅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冀0983民初177号
申请人天津琳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天津琳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
本院认为,申请人天津琳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保全被申请人河北正实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9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琳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庆红
书记员  孙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