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执保291号
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营口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关于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营口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财产保全完毕。至此,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2022)辽01执保291号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赵国银
书记员 :丁志国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