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辽01执保158号 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营口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1073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根据(2021)辽01民初246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院已继续冻结被保全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人民币28107340元,至此,常州钢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民初246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