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502执保185号
***、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2)甘0502执保185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2)甘0502民初3192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已冻结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1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案部分保全。
审判员  赵玉峰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王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