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汉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东海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722执299号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汉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东海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汉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东海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给付义务335000元(执行标的及违约金335000元直接给付申请人,剩余违约**请人自愿放弃,执行费5390元申请人自愿缴纳)。申请人自愿申请结案。至此,(2023)苏0722执299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