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10379号
***、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与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佛禅劳人仲案字[2023]137号仲裁裁决书],本院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40661.02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3416元,退申请执行人237245.02元(***履行金2871.08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现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