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兴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兴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玛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玛曲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3025执31号
甘肃兴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执行的(2021)甘3025执31号申请执行人甘肃兴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玛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9)甘3025民初6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玛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甘肃兴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165764.50元,本案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已用碌曲县隆日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碌曲县财富广场的三楼商铺抵偿,故被执行人玛曲县隆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