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闽0981民初4790号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当事人卢世传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商事合同纠纷,且案涉的诉讼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以及归口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案应由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缪月
人民陪审员 冯英
人民陪审员 郑国
法官助理林芳
书记员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