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社、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甘1221执775号
**社、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社与被执行人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12民终39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内容为:由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向**社支付工程款766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社主动给付76600元。执行费1049元,甘肃成县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已交纳。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