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陆国强与广东弘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22执保56号

***、广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广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根据(2020)粤0222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冻结被申请人广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湾支行80×××16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2083033.34元,实际冻结10691.9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止。

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2020)粤0222执保56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