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钧宏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经同意穿越公路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被责令改正,罚款600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6-11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