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外建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泵业销售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外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111民初14932号
原告:广州市白云泵业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郭成海,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选胜,该司员工。
被告:广东中外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法定代表人:吴利鹏。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州市白云泵业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中外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广州市白云泵业销售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67元,由原告广州市白云泵业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任坤灵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林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