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粤1402执41号 申请执行人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纠纷一案,依据(2023)粤1481行审221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执行,执行到位77300元。据此,(2024)粤1402执41号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