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109执2960号
南宁驻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亿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南宁驻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亿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3)桂0109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