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陇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1122执201号
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过:
申请执行人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中,已强制执行到位164076元,本院将执行款16175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委托代理人**,执行费2326元已交纳。至此,申请执行人临夏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1122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