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91执1609号
关于广州市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分公司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1391民初71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案号(2022)粤1391执1609号。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通知书指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本案执行款¥9038462.53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72592元执行费。
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