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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廊坊华夏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厂分公司、廊坊华夏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调解书
(2020)冀1028民初221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福金
书记员  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