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803执保357号 本院于2023年2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保全一案,在保全过程中,于2023年2月27日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款25万元,已保全完毕。(具体详见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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