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充电站配电房,已完成建设,建筑物为一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以及《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的规定被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改正,罚款人民币1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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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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