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会同县众兴公路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与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县分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5执保30号 会同县众兴公路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县分公司: 关于申请人会同县众兴公路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县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会同县众兴公路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县分公司的银行存款3500000元。本院立案后,依照本院2022年11月21日作出的(2022)湘1225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通过查询,被申请人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封丘支行的存款3500000元已被我院冻结,冻结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日。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2023)湘1225执保30号财产保全一案以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