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一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永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0122执236号
息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122民特47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贵阳永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南省第一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河南省第一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已将(2021)黔0122民特47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黄锦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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