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嘉昌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0黑龙江嘉昌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诉 讼 保 全 通 知 书
(2020)湘1025执保132号
黑龙江嘉昌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殷晓东申请你诉讼保全一案,本院已部分保全。现将采取保全措施告知如下:
冻结了黑龙江嘉昌路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交通银行的存款40254.24元,在中国银行的存款10448.46元,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13765.81元、62128.21元,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268748.08元,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款251264.62元、161752.19元、88812.31元,冻结期限一年(从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