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1执恢173号
***、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电车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电车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86,021.6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哈尔滨交通集团公共电车有限公司13,138,881.14元已到位,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全部债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哈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