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某某基区创新砖瓦制造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某某、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基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0206执恢93号
***基区创新砖瓦制造厂、***、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基区创新砖瓦制造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自愿替被执行人偿还***基区创新砖瓦制造厂砖款、案件受理费、案件执行费等合计632278.17元。并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一)项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