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 因在津汉公路(K34+732~K36+232)改建工程项目施工中,永和大桥左幅地袱梁(人行道护栏)水泥混凝土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检验氯离子扩散系数,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
2 因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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