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与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302执389号 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2月13日立案执行的(2023)湘1302执389号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湘1302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应返还申请执行人河北省送变电有限公司17874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