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邵阳市宏胜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522执保37号
申请保全人邵阳市宏胜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6日作出(2022)湘0522民初56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900000元。
本院在保全过程中,于2022年5月27日冻结被保全人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96085.59元。
至此,本案部分保全。
执行员 张 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刘文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