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肖湘武、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524执保431号
肖湘武、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湘、胡小花、胡昌兴、龙启业:
本院执行的肖湘武申请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对被执行人湖南华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湘、胡昌兴、胡小花、龙启业在金融机构的存款300万元采取了冻结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