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陕0103民初15602号
原告: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
法定代表人:王X,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19日立案后,原告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其拒绝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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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员 刘 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