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平乐恒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永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湘1125执609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桂林平乐恒信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7956元(其中执行案款124932元,执行费1640元,受理费138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5民初712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