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603执5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1年5月29日出生,住吉林省九台市。
被执行人:吉林省亨通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辽源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7年1月1日出生,住吉林省长春市。
被执行人:**,男,1979年4月19日出生,住吉林省农安县。
本案于2023年4月17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该案件执行完毕,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