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81执1827号
***、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6099.8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81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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