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24执保106号
申请人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执行局通过案号(2020)吉24执保57号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网络查控继续冻结了吉林省中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泊头支行账户13050169610800002415_1内的存款人民币3489531.72元,不足部分已额度冻结。
至此申请保全人申请保全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