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执236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34号。
法定代表人:刘运初,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埠村街道植物园管理处东大门北侧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王凯,总经理。
被执行人:济南植物园服务中心,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埠村镇。
法定代表人:潘丕旗,主任。
申请执行人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济南植物园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济仲裁字第042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查,申请执行人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济南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济南植物园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共有三件,除本案外,另两件已指定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为方便当事人行使权利,方便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指定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于文诚
审判员  顾 泉
审判员  邢攸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张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