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759号 立案庭: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受立案庭移交,解除申请人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除建设银行(账号32×××44-0001)以外的冻结。现已解除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