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华泰建材有限公司、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458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3年6月13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市华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受立案庭委托: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省恒通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230000元(账号32×××4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冻结期限为一年。截止2023年6月14日实际冻结金额为230000元。现已完成保全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