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604执18966号
关于佛山市广林照明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西赣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0604民初22895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06民终612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本院依法足额扣划被执行人江西赣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余额1600621.4元,收取本案执行费18059元后,剩余执行款1582562.4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广林照明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