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鑫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赣0302执1271号 江西鑫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西鑫润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扣划被执行人名下1,198,240.05元(含本案执行费14240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