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502执149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6月2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合兴村天桥1组8号,身份证号:510224197106××××。
被执行人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347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林。
关于***申请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04月06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04月20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