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岳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21执保59号
申请人:岳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岳阳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6日立案受理岳阳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中已冻结了被申请人银行账户。
至此,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621财保20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曾映菘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汤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