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润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甘1126民初4789号 原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6225650880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中华街213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如,该公司员工 被告:***,男,1969年8月2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男,1971年11月19日生,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岷县鑫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6082362231E 法定代表人:李方元,该公司总经理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十里镇十里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擎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岷县鑫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第一款(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79691元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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